他的材料生产厂,生产的很多材料,都是世界顶尖的。
有些材料更是能够在军事战争,航空航天领域发挥重大的运用。
可以说,这些材料关乎国家安全都不为过,由此看来,国家再怎么重视也不为过。
国家不希望这样的材料失去控制,所以提出了收购的条件,只不过价格不能太高。
李可灼把多余的材料卖给国家,只要有钱赚,又何乐而不为呢?
李可灼之所以最后要求有权终止合约,也是不想看到有些人故意从他这里低价购买,然后高价倒卖的情况发生。
后世很多二代们,就靠着关系倒卖物资批条,然后发了大财。
像李可灼材料厂生产的材料,他低价卖给国家,如果被人投入正常的市场,绝对能翻好几倍甚至十几倍价格卖出。
比如米国出口到中国的一种用于航空方面的铝合金,李可灼这边拥有和进口铝合金质量相当的铝合金材料,但是生产成本才只有进口价格的三十分之一不到。
李可灼作为一个国人,他就算要把这种材料卖给国家,也不会高于成本价的两倍。
但是这样的铝合金材料,如果放入民用市场上后,价格瞬间翻十倍都是少的。
李可灼不想因为签订了低价采购合约,就成为被人利用来给别人赚钱的工具。
如果这些材料以后进入民用市场,他肯定也会掺和一手,这样还能控制市场价格。
谈合作一直持续到了
第四百九十一章 关乎国家安全的材料(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