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棍的顶端,套了一小截细细的竹筒,应该相当于毛笔的笔帽,用来保护笔尖的。
果然有点粗糙呢。
“这个是?”秦向儒努力发挥他做机械的想象力,却也无法把面前木棍,和笔墨联系在一起。
主要是潘再水说的清楚:人家这东西,是要蘸着墨汁写字的,还能写得飞快。
可是看眼前事物,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具备这个功能。
周彩兰坐在袁冬初身边,也是困惑的看向她,问道:“这就是你说的羽毛笔?羽毛呢?”
“额……”袁冬初黑线。
若用了整支羽毛的话,写字时,羽毛在手里晃啊晃的,太过惹眼。所以,她把羽毛扔了。
“这种笔只需要羽毛根部中空的管子。”袁冬初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支笔,取下顶端的竹管笔帽。
一支看起来很粗糙的蘸水笔,便展现在众人眼前。
作为书写门外汉的潘再水和张二柱,亲眼看过袁冬初写字时的流利,总觉的这东西很神奇。所以,虽然很眼馋,却只眼巴巴的盯着看,没敢动手。
却是周彩兰,注意到自家夫君很有求知欲的目光,问袁冬初:“我和夫君看看?”
袁冬初二话不说,拿起一支笔便递过去。
秦向儒连忙伸手,提着小心接过,上下左右的仔细打量着。
由不得他不小心,小木棍却也罢了,尖端被细竹管护着的笔尖,果然就是鹅毛根管,还是削的很单薄,看起来很经不住磕碰的样
第317章 好奇(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