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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系统来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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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五章 与民争利催商税(第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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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了酒店、茶馆。
    只要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全收,三十税一、二十税一、十税一,不等。
    如采石头的,就属于十税一。
    醉仙居这种,二十税一。
    其他的酒肆、茶馆,三十税一。
    摆摊的不收钱、挑担子卖东西的也不收。
    衙门里的人出去,挨个地方走,告诉一声,从八月一日开始,收税了。
    账需要重新好好记,不然查出来就使劲罚。
    蓝田县的百姓得知情况愕然。
    “收税了,收的是商税,不是人头税。”
    “三十税一多不多?”
    “毛利就多呗,纯利就少,他们按照毛利收。”
    “商家的日子不好过了。”
    “听说是长孙巡察使要求收的,他一定有考虑。”
    百姓们纷纷议论,看热闹的心态。
    商人们不干了,以前不用交钱,凭什么别处不交,就我们蓝田县交?
    找人,在朝堂上解决,找御史台的人,谁认识?
    七月二十日一早,一大群御史台的御史把长孙昕拿出来说,说他私设名目、与民争利。
    还有说他戕害百姓,会引起地方混乱。
    李隆基听着,不表态,他早知道情况会如此。
    一群臣子啊,与商贾有联系的,自己家作买卖的,家族中有买卖的……
    一旦蓝田县收税,等着没什么事情之后,其他的地方学着收,就收到了他们的头上。


第四百五十五章 与民争利催商税(第四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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