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报效国家,反而鼓动百姓谋逆。特下令罢免南直隶所有文官,废除南直隶勋贵身份。没收全部财产土地。”
“大明是天下人的大明,按时赈灾,保护百姓不受异族的欺负是朝廷的责任!
依法按时交税所有大明人的责任。
税收之重,关乎国家命运,百姓生死存亡。
税不收,则朝廷无钱粮。
赈灾,士兵,军械,等等,哪个不需要钱粮?
是故,凡是故意拖欠税收皆存亡我大明之心。
殊不知,大明周边异族众多,
大明一乱,则华夏神州,毕将重蹈前宋之辱。
万万明人,毕将沦为3等人。
结社、集会、集体拜神,皆不被允许。
随意辱杀更是常态.
....
税收不正,
国将不国,百姓何为依?
天灾在前,朝廷何以赈灾?
外寇入侵,朝廷何以抵抗?
....
国家护卫百姓安全,
百姓依法交税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恶意欠税,本就是重罪,
煽动百姓,更是罪上加罪。
如此大罪,不罚不足以正法纪。
是故,从此刻起,大明将不再有法不责众之说。
凡犯明律这,无论众寡,皆应按律处置。
身份越尊崇,资产越多,则处罚越重。”
为了避免再有人铤而走险,煽动百姓闹事
119法当如火,不该容情(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