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否无法改变一个因果,说不定在某些人眼里这种结果不重要,因为这些人也是有损失的,那个过程又要重来一次。
再一次挑选出来适合的人选,有可能再一次要花费一笔钱,或者要找中介机构,让中介赔偿自己的损失,要知道这可是花了真金白银的,结果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自然会想着再换一个帮着孕育的女子。
而她们一般不会想,正是因为她们的缘故会有一个可能:有孩子正因为这个原因失去自己的亲妈妈,在她或者他的一生中再也见不到母亲。
母亲为了让家人或者孩子过上更好的日子,或者是为了种种原因不得不出卖了自己的子宫,成为一个代替别人怀孕的妈妈,她们就卑微的如同一个蝼蚁而已,拿着自己的命换一笔钱,如果活着就赚了。
只是她们想过没有?万一出现了危险,再多的钱也无法换回自己的生命。也许当事人曾经想过,但那一笔钱对她们来说真的很不错,也许要很长时间都挣不到那么多,所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可她们并不知道这种行为的危险性要远远高于自然怀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发生就是万劫不复。而当事人冒着生命危险挣到那一笔钱没有命花,最终会落到别人手里。
不要说那一笔钱要留给自家孩子的,一般做这种买卖的女性不会太大,孩子基本没有成年,钱财不会给未成年。只会落到监护人手里。
当事人用自己生命赚到的最后一笔钱只怕给了其他人,还有可
第三十六章 祖训(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