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轻抚剑穗。
这枚寻常市坊当中购置而来的剑穗,已是许久不曾换过,破损多处,瞧来与佩剑的确极不相衬,不过以云仲惜钱的秉性,向来不愿更换,至多洗净过后,重新悬到剑柄末尾,而上回搏命厮杀,剑穗尾扣几近损毁,譬如风中烛火,再难悬久。
取穗与否,也难决断。
四面皆风来,直吹得发髻散乱,衣袍翻动,来时一身白衣染血,此时却尽一身玄。
医馆中先前已是取得纸笔,云仲再睁眼时,便轻轻提笔。
笔是寻常毛笔,并非什么秋兔狼毫,且出于连年记方运笔,毫毛算不得饱满,所蘸水墨无非十几钱一枚;纸是无奇旧宣,值不得千万钱,好在压得平整,正适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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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少年不练剑,却是盘膝挥毫,由打一字落笔,一勾一划,写得极工整,收笔却依旧纤长似剑尾,观之与睡梦城中茶馆掌柜手中宣纸字迹,似乎并无半点异处,唯独字里行间剑锋更盛。一连三五张宣纸写罢,锋锐更胜,手腕力道更足,直直而上,而云仲不曾停笔,笔锋稍涸,便时常由一旁壶中清水润湿,再度翻腕行书。
千字之后,字态由端庄工整,转为恣肆少序,原本一张宣纸当中可陈列百来字,写至千字过后,唯能艰难码下十几字来,且形态杂乱,从心所欲难辨原本面目,繁琐大字只以一笔挥尽,往复抖腕十余,愈发简略。
直至少年膝前写罢宣纸,已然不能为秋风所动时,一纸之间,唯有一字跃
第四百六十八章 无风来雨谓之阵(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