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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邦,一家公司上市并不需要你有多少年的运营,也不需要你确保每年财报都非常的好看,但你必须有核心业务。
这家勒马尔资产风险控制管理公司的业务,就是管理和制定勒马尔国家银行的决策权。
简单一点来说,它的工作如它的营业范围所表示的那样,管理,和控制勒马尔国家银行。
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它其实并不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拥有者,也就是说即便这家公司上市了,人们购买了它的股票,也不代表这些股东就控制了勒马尔国家银行, 不等于他们间接的持有了国家银行的股份!
因为真正持有国家银行的是通过各种交叉持股最后的黑石基金, 他们想要通过间接的方式持有勒马尔国家银行, 就必须拥有黑石基金的股份。
可很显然黑石基金是一个私募基金,并且不对外招募股东和资金,自然也不存在有人能间接的控制它。
所以说到底, 这个正在申请上市的公司,就他妈是一个空壳公司, 并且还是没有任何对抗风险能力的空壳。
一旦受委托的委托方要收回管理权, 那么它就彻底的丧失了对勒马尔国家银行的控制力。
或者说从一开始, 这家公司就不存在控制勒马尔国家银行的可能,它存在的, 只是一种影响力,公司作出的决策很大程度上,能够帮助公司的股东通过管理公司和委托公司签订的合约, 在很多时候影
1490 一转手就是钱(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