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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叛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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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八章 恐怖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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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瓦多、都督里维拉及直接参与此事的军政双方共计三十九人被审判犯有各项重罪以绞刑方式处死。而其余对屠杀事件负有责任,但罪不至死的一百一十二人分别判处十年至三十五年的刑期。
    当威廉.亚当斯以联合法庭大法官的身份宣布最终审判结果时,这些犯人个个面如土色,精神气一下子就从他们各自的身体中被抽一空。尤其是之前在法庭上叫嚣狡辩,毫无反悔之意的萨尔瓦多的表现更是不堪,直接瘫倒在地,放声大哭。
    其实按照大明的法律,绞刑是最轻的死刑一种,中国人讲究死后留有全尸是种仁德,也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给犯人留有全尸,一般来讲都是处斩解决。
    而在斩刑之上,什么腰斩、凌迟、车裂这些刑法也不希奇,其他的不讲就说凌迟吧,按照情节轻重还分为几个等级,最低的为十六刀,再上去是三十二刀,然后是六十四刀一直到三百六十刀不等。
    在历史上被判凌迟者不在少数,其中前明一朝被凌迟者有名的就有好些人,其中比较有名的比如正德朝的刘瑾被判剐3357刀,行刑时足足被剐了三天才死。在崇祯年间,庶吉士郑曼被剐了3600刀,至于大名鼎鼎的袁崇焕也是凌迟而死,被剐了3453刀……。
    这些刑罚都是根据大明律的尺度来判决的,如果按照大明律来进行审判,萨尔瓦多这些人恐怕全部都是凌迟之罪,萨尔瓦多作为主谋直接被判3600刀丝毫不为过。
    但考虑到联合法庭的特殊

第八百三十八章 恐怖的一幕(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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