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写之字无不劲骨丰肌,又尽显灵动流逸,他没想到罗格竟然写的如此一手好字。
雷霆也看的呆住了。
他那里知道罗格三岁就开始勤练书法,既有名师知道,每日还要写上几百字才行,并且是要经过验收的。
毕竟将来他写的字就是御批,岂容马虎。
同一段话,罗格分别用楷、隶、行、篆和草五种字体各书写一遍,詹姆斯看的当即决定录用,然后示意雷霆上前展示才艺。
罗格的作品还在哪里摆着,雷霆哪敢上前。
罗格对詹姆斯道“老师,雷霆不擅长书写,但个子高,体力好,所以你看能不能让他在这里打扫一下卫生、整理一下书籍什么的,他人很勤快的。”
詹姆斯唯一沉思,点头道“行,雷霆负责打扫卫生并整理图书,月薪三个银币。”
“好的、好的。”
雷霆赶紧答应下来,月薪三个银币,这种工作很难找的。
詹姆斯笑道“不要答应的太快,做不好是要扣钱的。”
“没问题。”
雷霆一点也不怵,平民家庭出来的孩子,哪里会怕劳累。
解决了雷霆的问题,罗格顿觉轻松,问詹姆斯道“老师,那我的月薪是多少。”
“你没有月薪。”詹姆斯呵呵一笑,又道“我一会给你一份书单,你来抄写临摹副本,并负责装订成册,最终的结算方式是三百字一个铜币,按劳付酬。”
哇!
三百字一个铜币,
第十二章:按劳付酬(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