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玉在前,秀家也不敢来一场猛烈的改革,选择温水煮青蛙的方式,通过《四田法案》进行变相的分国法第三条田亩控制改革。
在改革同时,严格保护了领地豪族和领民的利益,并且出了奖励政策,鼓励豪族、农民开垦新田,保证豪族、农民对土地的基本权利。
在这些改革之中,有一条是秀家绝对不敢越雷池一步的。那就是秀家只要求与豪族55平分新开垦占田税收到期后5年的上贡。
对于已经开垦的田亩,秀家不敢要求他们按比例上贡,依旧以最初的约定上贡税收,不随占田增加而增加。
秀家通过让渡出一定的经济利益,再加上秀家2年来常胜带来的威望,使得领内豪族可以相对平缓的接受《四田法案》。
而秀家也通过《四田法案》掌握了领内的实际经济状况、人口数目,使得秀家的军役状的编制更加精确。
只是秀家对于军役状的编制改革依然只限于直领与几个如诠家、龟井兹矩、吉冈定胜、藤堂高虎等家臣领内。大部分豪族依然由他们自主上报,没有彻底改革。
在此同时,秀家同时推进了分国法第6条小领代管的改革,明确规定了武士阶级受封1500石以下的知行,不再明确授予土地,已经授予的全数上交,转为给与相应的俸禄,照样世袭罔替。
秀家这项改革,对于小领武士来说无疑是福音,因为在当下的低级武士,没有受过系统的内政教育,他们又雇不起专业的家臣,对于领地的
第五十四章 秀家改革的计划与目的(5/7)